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。

为了所谓的追求个人的理想,不惜伤害至亲之人的感情,抛家弃子,毫无家庭责任。背信弃义,夺人之妻,生活作风极其恶劣。

日子就这样过下去是一件可怕的事情,打破安逸而选择不一样的生活需要勇气和牺牲,有时候安逸被迫打破,也未必是一件坏事。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理想的生活的权利,但这并不能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。我们的社会也只能容忍极少数这样的人,否则就会乱套。说到底,这个人太自私了,自私到变态,自私到不可理喻,泯灭人性,是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。诚然,斯特里克兰的所作所为造就了他的艺术成就,亦可说,如果没有他这些低劣的行径,可能也就没有人类艺术史上的这块瑰宝。但这和他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并不矛盾,在我看来,他的所做所为也并非是为了给人类艺术作出贡献,他就是单纯的想画画。

王小波在《我看老三届》中写道:“坏事就是坏事,好事就是好事”,“罗素先生曾说,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。我以为这个原则是说,当语及他人时,首先该把他当个寻常人,然后再论他的善恶是非。”,“人的成就、过失、美德和陋习,都不该用他的特殊来解释”。我深表赞同,人渣就是人渣,只不过他的理想从某些角度来看是积极的。

很多人看完这部小说以后看到的是斯特里克兰的脱俗,宁愿辛苦自己过着磨难的生活也要追求理想,钦佩他的勇气。人作为社会的人,是否应该遵守伦理和世俗呢?这得看所说的伦理和世俗是否有道理。他不是普通的不俗,他连人类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,从生活方面,简直和一个动物差不多。

再来看看斯特里克兰太太,很多人说她爱慕虚荣,其实我觉得这和斯特里克兰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。她是受害者,无辜地遭遇了丈夫安排的不幸,还要肩负起抚养孩子维持家庭的责任,为了成年人的体面。只是因为她不能成为斯特里克兰的 soulmate,她就应该被抛弃,这些事情难道不应该是结婚时就决定好的吗?何况我也没有看出她对斯特里克兰有什么自由上的限制。

再说斯特罗伊夫,一个可怜的老实人。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,那么他可恨在哪里呢?除了他逼迫自己老婆容留斯特里克兰之外我想不到其他的。我对他是同情的,包括他后来用卑微的方式企图挽回爱情的做法。想想看,他本身过着安逸的生活,老婆对他也不错,可是突然之间,这一切都被打破了。他老婆的出轨,我相信是出乎他自己本人在内的所有人的意外。可以想见那时他还是爱着他老婆的,他可能更愿意相信老婆是一时糊涂,但他老婆的无情给了他响亮的耳光。

布兰奇,因为走到绝路上才跟她丈夫结婚,可能也是无奈之举,可以想见她从头至尾是不爱他的,和他在一起完全是对生活的妥协,从始至终她心中压抑着对真爱的追求。这可能是现在很多婚姻的现状吧。是的,其中有一部分人就选择出轨了。让我生气的是她出轨后对斯特罗伊夫的态度,面对卑微的斯特罗伊夫,她选择了无情地无视,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!一个无情的人爱上了一个更无情的人,暴死就是她的下场。

人生苦短,过怎样的人生,是自己的选择,我们要把自己的人生过得尽量精彩,同时也请尽量不要麻烦别人,这便是人之所以为人。